近日,一起因养殖农户私设围栏引发的矛盾纠纷,在天祝县赛什斯镇综治中心的积极调解下圆满化解,有效维护了集体利益与邻里和谐,不仅彰显了政策执行的力度,又体现出基层治理的温度。
一、纠纷缘起
天祝县赛什斯镇野狐川村养殖户袁某、王某为方便养殖管理,在未履行审批手续、未征求周边群众意见的情况下,擅自在集体草原上私拉围栏、划分区域。该行为破坏了草原整体性与生态保护秩序,影响其他群众对集体草原的合理使用,引发周边群众强烈不满。
二、调解过程
因草原属集体所有,私拉乱围既违反政策规定,也侵害集体与他人合法权益。双方就围栏拆除问题产生分歧,若不及时处置,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。事发后,天祝县赛什斯镇综治中心组织镇村两级调解员联合派出所民警,坚持“抓早抓小、就地化解”原则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。调解员实地勘察围栏设置情况,了解养殖户私拉围栏的原因、范围及周边群众核心诉求,分别与涉事双方进行沟通。针对养殖户政策认知盲区,现场宣讲草原保护、集体财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,明确指出私拉围栏属违规行为,既破坏草原生态,也侵害集体与他人权益,必须依法拆除。同时,赛什斯镇镇村两级迅速联动,相关部门主动介入、形成合力,既讲清违规后果,又倾听合理诉求,耐心做好情绪疏导。
通过政策宣讲、耐心劝说和协同推动,袁某、王某等养殖户充分认识到私拉乱围的违规性与危害性,主动同意拆除私设围栏。在赛什斯镇镇村工作人员协助下,所有私拉围栏全部拆除完毕,集体草原恢复原有使用秩序。周边群众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,养殖户也对调解过程中的公平对待和政策讲解表示认可,实现了集体利益、群众诉求与养殖户合法权益的有机平衡。
三、有益启示
此次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,为基层治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。一是快速响应,抓早抓小。 调解员在矛盾发生第一时间介入,及时控制事态,为化解赢得主动。二是政策引领,明辨是非。现场宣讲法规政策,帮助当事人明确行为边界,实现“以理服人、以法育人”。三是协同发力,凝聚合力。 发挥镇村联动优势,整合基层调解资源,形成上下协同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,为维护牧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