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威市天祝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中,创新工作机制,实行“三全调解”。
一是树立“全程调解”理念,将调解贯穿于立案、送达、开庭前、庭审中、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。二是树立“全心调解”理念,本着定纷止争、案结事了的目标,耐心、细心、专心调解,不厌其烦、锲而不舍。三是树立“全力调解”理念,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,运用一切手段,动员一切力量绝不浅尝辄止、半途而废,只要有可能,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。
近日,天祝县法院安远法庭审判人员在办理一件健康权纠纷案时,了解到原、被告双方系同村邻居关系,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。在组织双方调解的过程中,为防止矛盾激化,审判人员一方面向双方明法释理,另一方面又组织司法所、村民委员会及双方的亲戚朋友等做思想工作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握手言和,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600元。
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但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,也使良好的邻里关系得以维持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